在我國的喪葬習(xí)俗里,在死者下葬后的四十九天內(nèi),每隔七天,親人們
便要到墳前燒紙送錢,他們認(rèn)為這樣才能保證死者在陰間有足夠的錢花
,并且每逢清明和中元節(jié),人們總要為的親人燒紙錢。燒紙錢這一
信仰和習(xí)俗,在我國可謂由來已久且影響至今。據(jù)高承《事物紀(jì)原》卷
九載:“漢以來,葬者皆有瘞錢。"在《史記·酷吏列傳》中也有關(guān)于紙
錢的記載:“會人有盜發(fā)孝文園瘞錢。"由此可知,紙錢之俗早在漢代
就有了。燒紙錢,在我們活著的人來看是有一定的寓意的:人在世上靠
金錢作為貨物兌換,以取得生活、生存的一種流通和保障方式,而人死
后,到了另外一個世界,同樣需要生活和生存,因此,多種多樣的諸如
金銀紙、金元寶、以及面值不等的冥幣等等,就成為了陰間貨物交換的
一種方式,而進(jìn)行買賣流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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