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量程的選擇
秤的稱量值越接近傳感器的額定容量,則其稱量準確度越高,但在實際使用時,由于存在秤體自重、皮重及振動、沖擊、偏載等情況,因而不同的秤選用傳感器量程的原則不同,一般來說,遵循以下原則:
單傳感器秤:固定載荷(秤體、容器等的重量)+變動載荷(需稱量的載荷)≤傳感器額定載荷?0%;
多傳感器靜態(tài)秤:固定載荷(秤體、容器等的重量)+變動載荷(需稱量的載荷)≤傳感器額定載荷?0%?傳感器個數(shù)。
需要說明的是:首先,所選擇傳感器的額定容量應符合傳感器供貨單位的標準,否則,選擇了非標準產(chǎn)品,不但價格高,而且損壞后難以更換;其次,在同一秤上,不允許使用額定容量不同的傳感器,否則該系統(tǒng)不能正常工作;再次,所謂變動載荷(需稱量的載荷)是指加于傳感器的真實載荷,若從秤臺到傳感器之間的力在傳遞過程中,受到外力的影響,則稱重不準確。
準確度的選擇
傳感器準確度等級的選擇,只要能夠滿足秤準確度等級的要求即可。即若2500分度的傳感器能滿足要求,切勿選用3000分度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