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KXB18礦用本安型報警器(以下簡稱“報警器”) 適用于井下瓦斯及煤塵爆炸危險的斜巷、偏口、坡頭、坡底、皮帶巷、道岔、風門等場所,分站監(jiān)測掘進工作面及其相關(guān)巷道里的甲烷濃度,當甲烷濃度達到報警值時,由分站發(fā)出信號作為報警器輸入信號從而產(chǎn)生語音聲光的報警信號。報警器也可與其它相關(guān)設(shè)備配套使用。
組成:報警器(由語音報警和光報警兩部分獨立組成,具有紅色燈光警示、語音報警(選配人員標識卡讀取報號功能),以提高礦井工作安全性。
組成:報警器(由語音報警和光報警兩部分獨立組成,具有紅色燈光警示、語音報警(選配人員標識卡讀取報號功能),以提高礦井工作安全性。
報警器在下列環(huán)境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:
· 環(huán)境溫度:0℃~40℃;
· 濕度:≤98%;
· 大氣壓力:80 kPa~116 kPa;
· 無顯著振動和沖擊的場合;
· 煤礦井下,有瓦斯或煤塵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;
· 環(huán)境噪聲不大于75dB(A)的場合。
報警器能承受的的貯運條件為:
· 高溫:+60℃;
· 低溫:-40℃;
· 濕度:≤98%;
· 振動:50m/s2;
· 沖擊:500 m/s2。
● 主要技術(shù)指標

1 工作電壓:DC 18V。
2 工作電流:≤550 mA。
3 信號制
a) 電平信號:輸出高電平時應不小于3 V(負載電流為2 mA時),輸出低電平時不大于0.5 V,高電平對應邏輯“1”;低電平對應邏輯“0”;
b) 電流信號:0 mA/5 mA,不大于0.3 mA對應邏輯“0”,不小于3 mA對應邏輯“1”;
C) 觸點信號:常開觸點信號,常閉觸點信號。
4 傳輸電纜單芯截面積不小于1.5 mm2時,報警器到分站的信號傳輸距離應不小于2 km。
5 報警方式:語音報警與光報警。
6 光報警頻率:光信號采用斷續(xù)時間比為1:1,交替時間為0.5±0.1s的急促報警信號。
7 語音報警強度:≥ 85 dB(A)。
8 光報警強度:20 m處可見。
9 本安參數(shù):Ui:19.5V Ii:1000mA Ci:0.4μF Li:0mH
附錄A
(規(guī)范性附錄)
A1:關(guān)聯(lián)設(shè)備
序號 | 設(shè)備型號及名稱 | 防爆證號 | 安標證號 |
1 | KDW0.7/18-J(原KHJ6.2)型礦用隔爆兼本安電源繼電器箱 | 2082891 | MAB080207 |
2 | KDW17礦用隔爆兼本安電源 | | MAA010003 |
3 | KDW28-18礦用隔爆兼本安不間斷電源 | | MAA080025 |
4 | KDW1140/18D礦用隔爆兼本安電源繼電器箱 | 320091088 | MAB100091 |
5 | KDW65隔爆兼本安型多路電源 | | MAA060010 |
A2:配接設(shè)備
序號 | 設(shè)備型號及名稱 | 防爆證號 | 安標證號 |
1 | KJ70N-F1(原KHJ6.1)礦用分站 | 2084123 | MFC080100 |
2 | KJ70N-F(原KJF31.1)礦用本安型監(jiān)控分站 | 2104071 | MFC070021 |
3 | KJ70-F(B)礦用本安型安全監(jiān)控分站 | 320101136 | MFC100154 |
4 | KJ70-F(C)礦用本安型安全監(jiān)控分站 | 320101134 | MFC100155 |
5 | KJF16B通用監(jiān)控分站 | 2074023 | MFC070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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